招商外包網丨頭部主播的這種超強話語權和定價權,到底算不算壟斷?
前不久,如下圖所示,李佳琦和薇婭聯合VS品牌巴黎歐萊雅事件,鬧得沸沸揚揚。
管中窺豹也好,顯露端倪也罷,不少網民也參與混戰(zhàn)之中,站在消費者立場,表達對價格的“吐槽”。我們接著往下看一個代表性例子:
“我一點都不支持直播間。這個事讓我很不爽,很惡心。如果這一次讓李佳琦和薇婭贏了,那么我們不看直播的消費者將永遠不能享受到大額優(yōu)惠,不要臉!”
——消費者A
上述的起因,就是某消費者在杭州銀泰商場的嬌蘭專柜預定了化妝品,結果這個預訂價比李佳琦雙11直播的價格便宜。這還了得!各方必須為李佳琦的直播讓路,最后的結果是,嬌蘭公司通知商場,立即停止此優(yōu)惠活動。在商場預定了這款化妝品的消費者當然買不到這個貨了,被逼無奈,這個消費者只能去李佳琦的直播間買。
上述消費者的吐槽,可見網上聲音的一“斑”,都在討論頭部主播掌控了太大的話語權和定價權的問題。
《反壟斷法》:
第一條:
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,保護市場公平競爭,提高經濟運行效率,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,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(fā)展,制定本法。
第三條:
本法規(guī)定的壟斷行為包括:
(一)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;
(二)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;
(三)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、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。
第六條:
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,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,排除、限制競爭。
用以上法律條文衡量一下李佳琦和薇婭的直播帶貨:10月20日晚,李佳琦、薇婭兩位頭部主播開啟雙11直播預售專場活動,帶貨金額分別為115億元和85億元,合計200億元。
200億元是個什么概念?
4500多家A股上市公司中,去年全年營業(yè)收入超過這個數字的,僅387家,也就是說李佳琦薇婭兩人一晚上的直播銷售額超過了4000多家A股上市公司去年全年的營收。就憑這實力,能不能認定李佳琦和薇婭是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”?我想答案是肯定的。
那么,這兩個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”經營的法寶是什么呢?其實就是他們的話語權和定價權。
他們挾億萬粉絲以令天下企業(yè):必須給我全網最低價,你不給我全網最低價,我就不跟你合作,我就去賣你競爭對手的產品,讓你無路可走。很明顯,頭部主播的這種超強話語權和定價權,加速了各行業(yè)的集中度,與這些主播合作的企業(yè)市場份額越來越大,而廣大的中小型企業(yè),掏不起直播“坑位費”的企業(yè),可能就會被淘汰。
對消費者而言,沒有時間或者不習慣蹲守李佳琦薇婭直播間搶貨的消費者,永遠只能買價格更貴的產品,那么請問,公平合理嗎?這部分消費者的基本權利是不是被侵犯了?
以上兩點結合起來,是不是可以認定李佳琦和薇婭這兩個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”“濫用市場支配地位”?留給法律界和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去討論和界定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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